| 贵州省乡镇企业局全面启动102个省级试点村项目建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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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9-09 22:07 文章来源:省乡镇企业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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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乡镇企业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积极参与全省新农村建设工作。今年以来,省乡镇企业局先后召开了“乡镇企业发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论坛”和“乡镇企业发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研讨班”,认真探索乡镇企业参与和扶持新农村建设的路子。明确提出,各级乡镇企业局在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的造血功能上,重点帮助试点村找准和扶持一个好项目,带动和引导一批村民致富。为此,省乡镇企业局专门安排乡镇企业发展基金700万元重点扶持全省102个省级试点村,利用项目建设带动生产发展。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
一、各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力争做到有为有位
今年以来,省乡镇企业局多次开会强调,各级乡镇企业局要服务和服从于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生产发展”放在第一位,围绕发展农村二、三产业,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充分发挥乡镇企业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力军、排头兵作用,力争做到有为有位。各地乡镇企业主管部门积极行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认真做好新农村项目建设推荐筛选、政策解读和牵线搭桥等服务工作,引导乡镇企业有序地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去。在项目扶持上,各地根据试点村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了不同的扶持方式。一是扶持贫困村和没有村办乡镇企业的村。这些地方普遍存在村民生产生活困难,没有能力进行项目开发的问题。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利用信息资金技术等各种优势,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植、畜牧养殖项目和多种经营,促进生产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二是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开发资源优势。对那些地上、地下资源丰富的地方,通过牵线搭桥等方面,引进资金技术人才进行开发,使资源优势尽快转变为经济优势;三是对于基础较好、村民较富余的试点村,县局有关同志入村到户,帮助他们寻找新的发展途径,做好项目建议书,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通过省、地、县三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到7月10日为止,全省新农村建设102个试点村。
二、开展项目负责人培训,力争所扶持项目见成效
为进一步指导102个试点村用好项目扶持资金,8月下旬,省乡镇企业局举办了为期三天的首届“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村项目负责人培训班”,全省102个试点村项目负责人参加了培训,省乡镇企业局主要负责同志、省农办、省发改委相关部门负责人到会作了国家和省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关方针政策的报告,省内有关种植和养殖专家对到会负责人进行项目工作培训。培训班为使参加培训的人员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更加真实的感受,专门组织培训人员到贵阳市乌当区水塘村、阿栗村进行实地参观考察。通过考察学习,开阔了试点村项目负责人的眼界,增强了办好项目的信心。
三、制定措施,严格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为使项目扶持资金落到实处,省乡镇企业局决定:一是对上报的新农村建设项目进行层层把关,严格筛选审核,做到不好的项目不扶持。二是确定项目实施责任制,每个县(市、区、特区)乡企局对所在地试点村项目实行全程负责制,局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指定一名副局长主抓试点村的项目实施。三是对省级新农村建设试点村项目资金实行报帐制。项目资金由各县(市、区、特区)乡镇企业局管理,项目承办单位按上报项目内容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项目承办单位和项目所在村委会共同向县级乡镇企业局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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