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卫 生 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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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0-14 08:51 文章来源:万山特区商务之窗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拟定我区卫生工作规章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区卫生规划,统筹规划协调全区卫生资源配置,拟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指导卫生规划的实施。
三、研究拟定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四、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拟定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预防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负责向地区卫生局及特区政府报告传染病的监测情况。
五、负责对全区传染病防治及食品、环境、放射、学校、化妆品等实施监督管理。
六、指导全区医疗机构的改革、负责对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的实施与监督。
七、拟定全区医学科技与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参与医药卫生科技攻关,指导医药科技成果的普及和应用,负责医疗卫生系统信息网络的规范化建设及管理。
八、依法监督和管理全区采血及临床用血质量。
九、拟定全区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卫生机构的编制标准和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标准,负责全区医疗卫生人才的培训教育。
十、贯彻中西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的继承与创新,促进中西医的共同发展。
十一、组织调度全区卫生技术力量,配合有关部门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
十二、承担特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督促,开展除害防病、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科学知识。
十三、承担特区党委、政府和地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局长办公室:0856—3521468
办公室:0856—35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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