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 利 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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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0-14 08:50 文章来源:万山特区商务之窗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各种有关的法律法规。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拟订全区河流水资源开发综合利用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有关法津法规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全区境内的水资源管理、开发、保护、治理、规划和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节约用水规划。负责审查和批准特区境内其它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水环境治理方案,并监督实施。
三、依法对特区内的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科学合理分配水资源,全面实行取水许可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查处水事违法、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维护正常水秩序,协调水事纠纷。
四、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对特区境内的水土流失情况进行监测和综合防治,积极开展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
五、负责全区防汛抗旱工作,承担特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特区境内的抗旱排涝和城市防洪治涝工作,组织抗洪抢险工作。
六、负责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乡镇供水;人蓄饮水工作;积极推广节约用水和农业节水灌溉技术。
七、负责全区的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及规划工作,对全区水利工程建设及水利综合经营进行行业管理。
八、管理全区水利科学技术和推广,指导和管理全区水利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水利社全化服务功能,促进地方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快速、持续发展。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联系电话:办公室:0856—3521060
防汛抗旱指挥部:0856—352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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