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展改革与经济贸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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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0-14 08:46 文章来源:万山特区商务之窗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主要工作职责: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基础产业、支柱产业、高技术产业专项发展计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规划;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特区人民政府委托向特区人大作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研究分析区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全区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参与组织重要经济政策措施的贯彻实施。
三、做好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监督价格政策的执行;参与少数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的制订。
四、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全区经济体制改革。
五、提出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资金投向及相关政策措施建议,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布局;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
六、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组织编制区域经济发展规定。
七、研究制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协调就业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全区服务业发展的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八、编制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对重点建设项目实行指导和宏观管理;按照《招标投标法》和《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活动;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九、组织、协调做好全区以工代赈规划、计划和实施工作,参与和协调扶贫开发。
十、负责全区经济运行与调节工作。监测分析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全区国民经济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贯彻国家产业政策,负责组织拟定和实施地方性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监督、检查产业结构调整执行情况。
十二、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企业技术改造与投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技术改造。
十三、研究、拟定全区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办法;对企业改革进行指导和监督;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研究和指导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指导并组织企业开拓市场。组织指导全区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承担特区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工作。
十四、负责相关行业规划及管理工作。组织制定行业规划,实施行业管理。
十五、负责全区企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的发展。
十六、贯彻执行乡镇企业发展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特区乡镇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七、承担全区招商引资及对外经济技术协作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十八、承担商业、物资的行政管理职能。
十九、承办特区党委、政府和地区发展和改革局、地区经济贸易局、地区乡镇企业局、地区招商引资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局长办公室: 0856—3523617
办公室: 0856—352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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