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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山特区开展酒类生产流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
2009-02-26 15:20  文章来源:万山特区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我区酒类生产流通专项整治工作自2008年7月开展以来,紧紧结合区内酒类销售市场现状,重点从“四个立足”着手,切实加强证照监督管理和更换,建立完善了索票索证制度和酒类采购信息台帐管理制度,并积极开展了酒类生产流通管理机构持证执法等一系列工作。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全面实现了酒类专项整治工作中提出的“五项任务”和“八个100%”目标。
一是立足于建立酒类监管长效机制,健全日常监管机构。
(一)健全机构,完善制度。为切实加强对酒类生产流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领导,我们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商贸、质监、发改、工商、公安、药监、物价、卫监等部门为成员的酒类生产流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3次,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专门安排和部署,及时解决特区酒类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同时,我们还制定下发了《万山特区酒类流通专项整治方案》和《万山特区酒类流通市场日常监管措施》,制作了《万山特区酒类监督检查流程图》和《万山特区监督执法处罚程序流程图》,建立完善了《酒类许可证办理流程图》、《随附单使用制度》、《酒类索票索证制度》、《酒类购销制度》等市场监管制度,确保专项治理有章可循和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落实人员。明确了专人负责酒类流通管理日常工作,从而形成分管领导具体抓、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共同抓好酒类生产流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格局。
(三)解决专门的工作经费。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特区财政先期解决5000元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经费,在后期又追加了3000元工作经费。
二是立足于扩大群众知晓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参与意识。积极利用赶集日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贵州省酒类生产流通管理办法》和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共出动14人次,车2台次,悬挂酒类宣传横幅4幅,发放酒类宣传资料1200份,在全区主要街道、乡镇消费集中场所张贴《特区人民政府关于整顿规范酒类生产流通秩序的通告》30份,印制并发放《贵州省酒类生产流通管理办法》120本。为扩大宣传范围及影响力,我们还将《整顿规范酒类生产流通秩序的通告》在万山有线电视台黄金时段予以播放。同时,我们还于2008年9月19日举办了全区酒类生产流通管理培训会议,组织区内酒类生产小作坊、酒类批发户、超市和个体经营户80余户进行了学习培训。学习培训中,共发放《贵州省酒类生产流通管理办法》以及酒类专项整治的政策法规等学习资料80余套,并重点针对我区酒类经营者的知识盲点,因材施教、对症下药,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三是立足于摸清底数做好优质服务,确保活动取得成效。结合我区酒类经营户较多,面比较广的实际,为了使酒类生产流通管理及酒类销售许可备案初审工作有序开展,做到有的放矢。我们按照“先城区、后乡镇,先许可、后备案”的工作思路,深入全区各个酒类经营者开展市场调研,了解市场动态,对我区酒类经营者的基本情况实行统一登记,并下发办理销售许可证通知,基本摸清了我区酒类流通行业的底数,取得了酒类经营者的第一手资料。在摸清酒类流通市场底数的前提下,为了确保“五项任务”和“八个100%”的完成,全面履行酒类流通跟踪管理,我们实行工作倒计时的方法,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突击办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目前我区办理酒类销售许可证157户,其中:生产小作坊5户,批发15户,零售137户;备案登记24户,其中:餐饮20户,娱乐场所4户。
四是立足于加强日常监督,净化我区酒类市场。我们严格按照《贵州省酒类生产流通管理办法》的要求,在专项整治期间,组织联合执法4次,出动车辆11台次,出动相关执法人员69人次,重点对以下5个方面进行了检查。1、对我区酒类生产及经营单位的酒类生产、销售者的主体资格、经营范围、经营资质和办理酒类销售许可证并亮证经营等进行了清理检查。2、对符合基本生产条件的小作坊5家(不含自酿自饮)是否100%建立了质量档案和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3、推行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及索证索票和建立酒类采购信息管理台帐。4、要求零售企业购进酒类时,要向厂家索取有关生产许可证和检测报告,不得销售来历不明的、无厂名厂址和生产日期的散装白酒,严防“毒酒”事件出现;并建议他们要保持储存和销售散装酒的容器干净卫生。5、切实加强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宣传和管理,共制作《严禁向未成年人售酒》警示牌150多个,要求酒类经营者必须在显眼位置挂牌公示,并严格执行不得向未成年人售酒制度。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加强了酒类销售市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了酒类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有效遏止了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行为,维护了商品流通市场秩序,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我区酒类生产流通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后续宣传力度不够,部分经营户对酒类许可制度认识不足,有抵触情绪;二是酒类经营户原有酒类库存数量统计难度较大,造成酒类随附单的使用率降低;三是对不向未成年人售酒制度监督力度不足,执行难度较大。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加大《贵州省酒类生产流通管理办法》的贯彻和落实力度,对酒类随附单和酒类购销台帐制度进行全面检查,把酒类随附单和酒类购销台帐制度夯实,全面建立完善索票索证制度,使我区酒类经营行为更加规范,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喝上更放心的酒类商品。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逐步完善公众参与制度。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新增经营户符合办理相关手续而未办理的经营者,要求限期办理,并帮助经营户建立完善酒类采购信息台帐,促使索证索票制度的完善和随附单的使用。三是全面加强酒类流通市场监管,坚持做到抓住重点销售区域和重点酒类商品,采取经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综合批发市场、农贸集市和城乡结合部的日常监管力度,重点打击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违法活动,杜绝酒类恶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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