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电下乡”宣传暨检查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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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6-07 11:39 文章来源:万山特区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为进一步营造我区家电下乡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宣传国家和家电下乡惠农政策,激活农民购买能力,拉动内需,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财建〔2008〕862号)和《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财建〔2008〕680号)有关要求,制定万山特区家电下乡宣传暨检查方案。
一、宣传时间
2009年6月10日至2009年6月30日
二、宣传主题
家电下乡产品政府补贴13%。
三、宣传目的
以“家电下乡”产品政府补贴13%为主题;以乡、集镇、为活动重心;以农民最关心的“补贴对象、补贴标准、产品质量、销售(维修)网点、补贴资金申报及兑付方法”为宣传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家电下乡”的惠农政策,营造浓厚氛围,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农民更详尽地了解国家优惠政策,把握购买家电和申请补贴程序,享受政策带来的实惠,提高生活水平,推动我区家电下乡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宣传内容和形式
(一)争取宣传等部门的支持,以新闻和专题报道的形式广泛宣传“家电下乡”的相关政策,做法,报道有关进展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宣传海报和宣传单。采取形式印制宣传海报和宣传单,海报张贴到村和销售网点,宣传单通过乡镇赶集日向广大农民群众散发。
(三) 发挥销售网点的“宣传窗口”作用。要把各销售网点作为家电下乡宣传的“窗口”,利用悬挂横幅标语、张贴海报图片、布置样品展览区和受理咨询等,营造浓厚氛围,激发广大农民购买热情。
五、工作要求
(一)宣传重点要放在四乡一镇,在这期间要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一个宣传高潮。
(二)各乡镇要抽调精干力量,准确掌握家电下乡的相关政策,通晓购买和申领补贴程序等。同时要依托中标销售网点的力量详实介绍家电下乡政策、产品、购买和申领补贴程序。
(三)结合宣传活动,将销售网点及联系人、投诉联系电话向外公布,以方便广大农民群众联系、咨询、投诉。
(四)检查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①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点标牌是否齐全。
②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是否领取了税务发票。
③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是否设置了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专区。
④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是否熟练掌握销售产品的及时录入情况。
⑤家电下乡产品质量是否合格。
⑥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价格是否按照规定价格执行。
万山特区商业贸易开发中心
二〇〇九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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