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病害肉、注水肉、白条肉上市,有效遏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区肉类食品市场秩序,黄道乡在特区政府的支持领导下,在乡政府和商贸中心的工作指导和帮助下,黄道乡定点屠宰工作于2008年5月1日正式启动。
5月9日(黄道赶集),由我中心牵头积极协调组织食安委、工商、地税、国税、畜牧、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专项执法队,在黄道乡政府的支持和配合下,对黄道乡肉类市场进行了一次突击大检查。专项检查组共出动执法人员18人,执法车辆3台(次),对黄道乡市场的肉食品销售点以及集贸市场和街上临时摊位共16户,进行了拉网式的检查。检查中,发现二起未经检疫的白条肉(共计95斤)上市销售,经查明原因,没有按规定进屠宰点进行屠宰,属私屠滥宰,违反了《生猪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按照《条例》之规定执法人员按照执法程序当场给予没收,并对违反《条例》的屠工屠商进行教育批评,有效威慑了不守法经营的屠工屠商。对其他屠商是否办理了相关手续和肉的来源进行了仔细询问,认真仔细查看了肉质品质量,进一步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并要求进入定点屠宰点屠宰,坚决不屠宰病猪、不卖注水肉。通过这次商贸中心联合行动大检查,有效的遏制了乡村私屠滥宰,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深入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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